《中级经济法》2021.11.25每日一练

2021-11-24 08:0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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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初级会计实务》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2025年)

【单选题】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数量不限。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

A. 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B. 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 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生效的合同

D. 双方当事人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的回函,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答案及解析】D

根据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发生这种情况即为反要约,反要约是一个新的要约,提出反要约就是对原要约的拒绝。本题中,乙大学的回函对甲厂的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即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