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2022.06.02每日一练

2022-06-01 08:0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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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多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初级会计实务》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025年)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 无需经乙、丙同意,也无须通知乙和丙,甲可以出质

B. 甲无需经乙和丙同意就可以出质,但应该通知乙和丙

C. 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D. 未经乙、丙同意,甲私自出质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AB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