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22年3月以7000万元从非关联方处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并对所取得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于2022年确认对B公司的投资收益500万元。2023年4月,A公司又投资7500万元取得B公司另外30%的股权,从而取得对B公司的控制权,该项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假定A公司在取得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后,B公司并未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2022年3月和2023年4月A公司对B公司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分别为18500万元和24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23年4月再次投资之后,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A. 13700
B. 7500
C. 13500
D. 15000
【答案及解析】D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不构成一揽子交易),如果合并前采用权益法核算,则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即此时的账面价值)为原权益法下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取得股份所付对价的公允价值。所以再次投资之后,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7000+500+7500=1500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7000
贷:银行存款7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00
贷:投资收益500
借:长期股权投资1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7000
——损益调整500银行存款7500
【视频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