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10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是( )。
A. 监事张某提议召开
B. 董事人数减至2人
C. 持有甲公司股份5%的股东提议召开
D.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人民币2000万元
【答案及解析】B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3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B正确);(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D未达到1/3);(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不符合条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A单个监事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