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2025.01.25每日一练

2025-01-24 23:5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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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初级会计实务》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025年)

(2017年)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经普通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的是(   )。

A. 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合伙人死亡

C.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及解析】A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选项BCD是当然退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