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法》2025.04.09每日一练

2025-04-08 23:50 来源:会计学堂
19

《初级会计实务》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初级会计实务》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025年)

(2017年)张某、李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的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清算过程中,甲企业的财产及其合伙人的财产不足以偿清合伙企业的债务。清算结束后,下列关于甲企业可否注销及其剩余债务解决方法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 不能注销甲企业,债权人在清算结束后连续5年内,享有继续请求清偿的权利

C. 不能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由张某、李某、刘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可以注销甲企业,剩余债务不再清偿

【答案及解析】A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