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建造固定资产于2×20年4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5.4%的专门借款2000万元,另外该公司于4月1日向另一银行借入一笔一般借款5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5%。公司于4月1日购买一台设备,当日设备运抵公司并开始安装,4月1日支付货款1200万元和安装费80万元;6月1日支付工程款1200万元;至年末该工程尚未完工,预计2×21年年末完工。不考虑未动用专门借款的存款利息收入。至2×20年年末,甲公司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A:应予资本化的专门借款利息金额为40.5万元
B:超过专门借款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280万元
C: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14万元
D: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95万元
答案为D,因为根据固定资产法对支付的利息应作资本化处理,因此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该是2000万元×5.4%(专门借款利息)+500万元×5%(一般借款利息)=95万元。此题考查的主要是固定资产法的相关知识,运用固定资产法的原则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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