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生产免税货物甲和应税货物乙,2021年8月购入生产货物甲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2600元;购入生产货物乙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3900元;共同耗用包装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8000元,增值税3640元,企业无法划分货物甲和货物乙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本月对外销售货物共取得不含税收入240000元,其中销售货物乙取得不含税收入180000元。则该生产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2023-02-22 18:42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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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生产免税货物甲和应税货物乙,2021年8月购入生产货物甲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2600元;购入生产货物乙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3900元;共同耗用包装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8000元,增值税3640元,企业无法划分货物甲和货物乙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本月对外销售货物共取得不含税收入240000元,其中销售货物乙取得不含税收入180000元。则该生产企业本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24310

B:18530

C:16770

D:27540

答案是C,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第十六条规定,按月销售应税货物的,按月预缴增值税,计算本月销售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时,要将本月非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减去;即此题的解析为:本月应缴纳增值税=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取得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之和(2600+3900+3640=10140元)+本月销售应税货物的销售额(240000-180000=60000元)×17%(6600元)=16770元。运用到的知识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以及计算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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