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1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一批货物,价税合计585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次等额支付,付款日期分别为7月20日、8月20日和9月20日,乙企业因资金紧张于2021年8月4日才支付了第一笔款项195万元。甲企业2021年7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2023-02-22 19:07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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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7月1日,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一批货物,价税合计585万元,合同约定分三次等额支付,付款日期分别为7月20日、8月20日和9月20日,乙企业因资金紧张于2021年8月4日才支付了第一笔款项195万元。甲企业2021年7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万元。

A:0

B:22.43

C:33.15

D:85

答案为B,22.43万元。解析:根据增值税税率计算规定,当发生分期收款的情况时,应在每次收款的日期上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每次收款都确认,收款金额为收款当日应收取的金额。假设:在2021年7月1日就完成了销售,同时乙方也全额支付了货物费用。此时,增值税销项税额总额为价税合计585万元乘以5%的增值税税率,即29.25万元。由于乙方只在2021年8月4日支付了第一笔款项195万元,那么,其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95万元乘以5%的增值税税率,即22.43万元。因此,答案为B,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2.43万元。此题考查了增值税税率计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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