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10月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一批原木,开具的收购发票注明收购价款40000元。甲实木地板厂将收购的原木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乙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加工实木地板,实木地板加工完毕,甲实木地板厂收回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20000元,代垫辅料10000元,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的销售价格。已知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乙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元。
A:2631.58
B:3157.89
C:3473.68
D:3684.21
答案为C,3473.68元。
题目解析: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税额=增值额×税率;本题中,增值额=加工费20000元+辅料代垫10000元=30000元,税率为5%,故消费税税额=30000×5%=3473.68元。运用了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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