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经批准2018年6月1日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21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 )万元。

2023-02-23 09:45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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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经批准2018年6月1日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关税税率为2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21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之日关税税率为10%)。该公司应补缴关税( )万元。

A:24

B:32

C:48

D:80

答案是B,32万元。解析:根据海关规定,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只有5年的监管年限。因此,由于该设备于2021年5月31日出售,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仍需补缴监管未满5年的8万元关税(800万折合人民币关税税率为20%关税),再加上实用税率10%的剩余关税(800万-200万=600万)60万元关税,总关税为32万元(8万+60万)。运用的知识点为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的监管年限以及海关规定的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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