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21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其中临时工工资2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21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2023-02-23 17:24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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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居民企业2021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其中临时工工资2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8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21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 )万元。

A:310

B:349.84

C:394.84

D:361

由给出的条件和税法可以分析,该企业2021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为D:361万元。因为在实施《联合国收入税公约》的基础上,全国纳税人均享有扣除以下支出:职工薪酬支出,职工成本,劳动和社会保障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技能培训经费,职工总额支出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前扣除项目。因此,300万元(其中临时工工资20万元) + 8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 + 40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 + 1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合计361万元是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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