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25日以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免征增值税)与乙公司一辆商务用车交换。交换日,甲公司换出非专利技术的成本为80万元,累计摊销为15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换入商务用车的账面原值为80万元,已提折旧8万元,未计提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甲公司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甲公司另收到乙公司支付的30万元现金。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对该交易应确认的收益为( )。
A:0
B:21万元
C:65万元
D:78万元
答案为D,78万元。题目中的收益等于换入的公允价值加上收到的现金减去换出的公允价值和收到的增值税,即:100万元 + 30万元 - 80万元 - 13万元 = 78万元。运用了财务会计中的净收入计算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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