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在2021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20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21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21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3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D: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答案是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被担保人不能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担保人可以向保证债权人撤销赠与、捐赠或者减少继承数额。在这道题中,乙公司就是一个保证债权人,甲公司给戊学校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由此可以看出,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希望学校的捐赠,因此答案是C。




APP下载
考试Go微信小程序
会计搜题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