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是(  )。

2023-02-27 10:41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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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丁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四人草拟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合伙协议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是(  )。

A:合伙企业名称为“环宇商贸有限公司”

B:丙、丁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丙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D:甲以房屋作价30万元出资,乙以专利技术作价15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丁以现金50万元出资

答案为B,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将其财产份额出质,有限合伙人也可以将其财产份额出质,因此B的答案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是企业法律制度中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拯救企业的共同利益,确保企业遵守合伙协议的义务,进而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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