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甲股份公司的董事长。赵某为乙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股份。甲、乙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公司法不予禁止的是( )。
A:乙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B: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C:甲公司向李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D:乙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
答案为B。甲公司持有乙公司60%的股份,这意味着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因此甲公司向赵某提供200万元购房借款是允许的。另外,甲公司、乙公司以及董事长李某、赵某之间存在利益关系,涉及这些关系的任何行为都相对受限,因此A、C、D三项都是不允许的。这道题考查到了公司法中关于股东间关系的知识点。




APP下载
考试Go微信小程序
会计搜题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