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债务人姜呈向平昌公司偿还40万元时,李方要其将该款打到自己指定的个人账户。随即李方又将该款借给刘黎,借期一年,年息30%,当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6%,则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方与刘黎的借款合同无效
B:李方因其行为已不再具有担任董事长的资格
C:在姜呈为善意时,其履行行为有效
D:平昌公司可要求李方返还利息
这道题考察了债务人善意履行责任、责任人滥用职权以及董事长职权范围等知识点。李方为平昌公司董事长,他要求债务人姜呈将款项打到自己的账户,再把款项借给刘黎以30%的年息,而市场上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为6%。由此可知,李方没有有效履行董事长职权,滥用权力,不正当取得利益,违反法律法规,且侵害平昌公司的利益,因而这一行为有效。同时,李方把借款款项借给刘黎,则平昌公司可以要求李方返还利息,因此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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