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1000万元到期货款尚未清偿,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1200万元,甲公司已多次向丙公司催要该笔货款,但一直未提起诉讼,亦未申请仲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
A:乙公司可以以甲公司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B:乙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C: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并且胜诉的,诉讼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D:若乙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并且胜诉的,可以直接要求丙公司将款项支付给自己
答案为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为了变更其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以本人的名义提起诉讼或者以债务人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而根据该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债权人以债务人的名义提起代位权诉讼,并获得诉讼胜诉,债务人应当支付给债权人。所以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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