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电脑20台,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1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丁银行在汇票上签章承诺:“本汇票已经本行承兑,到期日无条件付款”。当该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恰好欠汇票付款人丁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则丁银行可以提出抗辩而拒绝付款
B:如该汇票已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则甲公司可以乙公司交付的电脑质量存在瑕疵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C:因该汇票已经丁银行无条件承兑,故丁银行不可能再以任何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
D:甲公司在签发汇票时可以签注“以收到货物为付款条件”
答案为A。此题涉及到汇票法规中的背书转让规则:当背书转让的汇票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汇票付款人有权提出抗辩。此处丁银行可以以丙公司欠汇票付款人丁银行10万元到期贷款为抗辩理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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