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年4月18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向乙公司销售A、B、C三项设备,价款合计1200万元,预付款240万元。三项设备只有A设备的单独售价可以直接观察,为700万元;采用经调整的市场评估法得出的B设备单独售价为500万元,采用预计成本加毛利法得出的C设备售价为300万元。2×20年5月1日,乙公司收到上述三项设备,并检测符合合同要求,支付部分款项。则2×20年5月1日B产品应确认的收入为()万元。
A:400
B:500
C:312.5
D:200
答案为A:400万元。因此,B设备单独价格为500万元,共付款240万元,则B设备收入为500-240=400万元。这里运用了计算收入的基本知识,即:收入=单价×数量-实际付款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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