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1月1日研究成功一项非专利技术,入账价值为500万元。因无法确定其寿命期,不进行摊销。按税法规定,应按10年进行摊销,假设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因该事项,201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为(  )万元。

2023-03-01 13:46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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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2016年1月1日研究成功一项非专利技术,入账价值为500万元。因无法确定其寿命期,不进行摊销。按税法规定,应按10年进行摊销,假设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因该事项,2017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为(  )万元。

A:0

B:25

C:50

D:125

答案为B,25万元,因为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而非专利技术的入账价值为500万元,根据公司所得税法,即可得出应缴纳税费为500万元×25%=125万元,由于2017年12月31日为财务报告日,此时该税费尚未缴纳,因此期末应收所得税费负债为125万元-0=125万元,本题中不涉及预计净残值的调整,因此期末应收所得税费负债应为25万元。运用的知识是公司所得税法,以及报表中递延税费项目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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