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甲公司向其子公司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3 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8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2 200万元,至当年12月31日,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对外销售80%,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存货”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
A:160
B:440
C:600
D:640
答案为A,因为乙公司已将该批商品对外销售80%,即2 200万元的商品中有80%已经销售,即1760万元,而剩余的商品(未销售商品)即440万元,但是由于乙公司未收到该销售款项,故需要抵销该部分价值(440万元)。因此,在编制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存货”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当年销售不含增值税的金额(3 000万元)减去未销售的金额(440万元)即为甲公司应抵销的金额(2 560万元),即选项A的答案是160万元。这道题目考查的知识是财务会计里面的资产负债表上存货项目抵销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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