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2016年度和201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 600万元和3 800万元。2016年1月1日,长江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6 500万股;2017年4月1日,新发行普通股股数1 500万股。长江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宣告分派股票股利,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2股。长江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对外批准报出的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长江公司2017年比较利润表中列示的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和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元/股。
A:0.42和0.55
B:0.42和0.46
C:0.50 和0.46
D:0.50和0.55
答案是B,因为2016年1月1日发行的6 500万股普通股加上2017年4月1日新发行的1 500万股普通股构成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根据长江公司宣告分派股票股利为每10股送2股,表明2017年总股本是2016年的1.2倍。2017年的净利润是2016年的1.05倍,而每股收益按定义应按相同的比例进行折算,即2016年的每股收益应折算成2017年的每股收益。所以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为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的0.8倍,即0.42元/股,而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46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