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1月1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27 000万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6 000万元,普通股平均市价为每股10元。2017年度,甲公司发生的与其权益性工具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4月20日,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以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基数每10股送2股,除权日为5月1日。
(2)7月1日,根据经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高管人员1 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行权时可按4元的价格购买甲公司1股普通股,可行权日为2019年7月1日。
(3)甲公司按市价分批回购普通股,以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之用。10月1日,回购普通股800万股。根据以上资料,甲公司2017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是( )元/股。
A:0.8
B:0.96
C:0.58
D:0.82
答案是A:0.8。由于甲公司在2017年1月1日发行了27 000万股普通股,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6 000万元。所以,甲公司2017年度的每股收益为:26,000,000÷27,000,000= 0.96元/股。而由于4月20日发放股票股利,以及7月1日授予高管人员1 000万份股票期权,10月1日回购普通股800万股,以上交易或事项都会造成股数的变动,即发行股数发生改变。此外,由于回购普通股800万股,因此甲公司2017年度改变后的普通股总数为:27,000,000-800,000=26,200,000,根据此数据,甲公司2017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为:26,000,000/26,200,000= 0.8元/股。因此,答案是A:0.8。这里使用了基本公司会计知识,计算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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