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一家拥有200多名职工的中型企业。自2019年年底开始,A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并持续拖欠职工工资,2021年1月,A公司20名职工联名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认为该20名职工无破产申请权,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2021年2月,A公司的债权人B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A公司提出异议称,A公司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并未丧失清偿能力。在此情形下,人民法院召集A公司和B银行代表磋商偿还贷款事宜,但A公司坚持要求B银行再给其半年还款缓冲期,争取恢复生产,收回货

2023-03-02 19:49 来源:会计学堂
638

A公司是一家拥有200多名职工的中型企业。自2019年年底开始,A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并持续拖欠职工工资,2021年1月,A公司20名职工联名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认为该20名职工无破产申请权,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2021年2月,A公司的债权人B银行向人民法院申请A公司破产。A公司提出异议称,A公司账面资产总额超过负债总额,并未丧失清偿能力。在此情形下,人民法院召集A公司和B银行代表磋商偿还贷款事宜,但A公司坚持要求B银行再给其半年还款缓冲期,争取恢复生产,收回货款后再清偿贷款,B银行则要求A公司立即清偿债务,双方谈判破裂。人民法院认为,A公司的抗辩异议不成立,于5日后做出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在管理人接管A公司、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期间,发生如下事项:(1)C公司欠A公司的20万元货款到期,C公司经理在得知A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况下,因被A公司经理收买,直接将货款交付A公司账务人员。A公司财务人员收到货款后,迅速转交给A公司的股东。

(2)A公司未经管理人同意,擅自向债权人D公司清偿10万元债务,A公司此前为担保该笔债务而以市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设定抵押,也因此解除。管理人清理债权债务时还发现,A公司的部分财产已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多宗民事诉讼案件中被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

题目:A公司的20名职工联名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认为该20名职工无破产申请权,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这是正确的吗?

答案: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申请破产的起诉权在债权人,第七十四条规定,债权人没有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破产申请的,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或者其他主体也可以提起诉讼或者提出破产申请。由此可以判断,20位职工无破产申请权的裁定是正确的。

题目解析:本题问的是A公司的20名职工联名向人民法院提出对A公司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认为该20名职工无破产申请权,做出不予受理的裁定,这是正确的吗?运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二条、七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分析,结论是,20位职工无破产申请权的裁定是正确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