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上市公司,采用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的形式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15年7月1日,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10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100股自身股票(每股面值为1元),授予价格为每股8 元。当日,100名管理人员进行出资认购,总认购款为80 000元,A公司履行了相关增资手续。A公司估计该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5元。激励计划规定,若授予对象从2×15年7月1日起在A公司连续服务3年,则所授予股票将于2×18年7月1日全部解锁;其间离职的,A公司将按照原授予价格回购相关股票。2×15年7月1日至2×18年7月1日期间,所授予股票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对于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在回购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2×15年度,A公司实现净利润6 009 000元,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含限制性股票)加权平均数为2 000 000股,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每股1元;A公司估计三年中离职的管理人员合计为10人,当年年末有5名管理人员离职。假定A公司2×15年度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为每股35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15年度的稀释每股收益为( )。(一年按照360天计算)
A:3.008元
B:3.00元
C:2.990元
D:3.001元
答案为D,题目解析:通过该题目可以推导出本题的稀释每股收益,可以运用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稀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之前的每股收益+股权激励计划造成的收益)/(稀释之前的总股本+股权激励计划发行的总股本)。稀释之前的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 009 000÷2 000 000=1元;股权激励计划造成的收益=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即100×10×(15-8)=7000元;稀释之前的总股本=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 000 000股;股权激励计划发行的总股本=授予人数×授予股数:100×100=10000股;稀释后的每股收益=(1+7000)/(2 000 000+10000)=3.0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