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初从蓝天公司购入设备一台,实际支付买价300万元,增值税为39万元,支付运杂费10万元,途中保险费29万元。该设备预计可使用4年,采用年数总和法按年计提折旧,预计无残值。由于胜利公司相关人员操作不当,该设备于2020年年末报废,胜利公司责成责任人赔偿18万元,收回变价收入12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转出问题,该设备的报废净损失( )万元。
A:216
B:243
C:170
D:207.3
答案为D,207.3万元。
解析:本题考查资产报废损失的计算。资产报废损失=原值-拟报废价值,原值为300万-39万-10万-29万=222万,拟报废价值=赔偿18万+变价收入12万=30万。故,报废净损失=222-30=192万,因为有增值税税额,故,报废净损失=192+39=231,即231万,又因赔偿18万责任人负担,故,报废净损失=231-18=213,即213万,最终答案D,207.3万元。
本题运用的知识:本题考查的是资产报废损失的计算,即减除拟报废价值后,原值减少的部分即为报废净损失,同时,还需要考虑增值税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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