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按份共有一台电脑,甲占70%的份额,乙占30%的份额。2022年4月1日,该电脑显示器出现问题,由丙电脑维修部进行维修。2022年4月4日,丙电脑维修部维修完毕,通知甲、乙10日内取回电脑,并支付维修费500元。2022年4月15日,甲、乙仍未来取电脑。2022年4月30日,甲支付了500元的维修费用取回电脑。另查,甲、乙双方对电脑的处分等没有任何约定;丙电脑维修部亦不知道甲、乙之间为按份共有。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23-03-06 18:48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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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按份共有一台电脑,甲占70%的份额,乙占30%的份额。2022年4月1日,该电脑显示器出现问题,由丙电脑维修部进行维修。2022年4月4日,丙电脑维修部维修完毕,通知甲、乙10日内取回电脑,并支付维修费500元。2022年4月15日,甲、乙仍未来取电脑。2022年4月30日,甲支付了500元的维修费用取回电脑。另查,甲、乙双方对电脑的处分等没有任何约定;丙电脑维修部亦不知道甲、乙之间为按份共有。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题目问: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甲支付500元维修费后取回电脑,他是否有权向乙追偿维修费?

答案:不能追偿维修费。

题目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甲、乙双方对电脑的处分等没有任何约定,丙电脑维修部亦不知道甲、乙之间为按份共有,因此甲在支付500元维修费后取回电脑时,没有权利向乙追偿维修费。这里运用了民法知识,共有人的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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