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之间签订了一份原料采购合同,约定甲2021年1月1日交货,乙于同年2月1日付款。2021年1月1日甲正准备向乙交货时,听说乙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在没有证据证明该事实的情况下,甲停止了向乙交货。关于甲的做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可以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C:甲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
D:甲虽没有确切证据但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为A,原因是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内,甲停止了履行义务,因此甲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即B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这道题考查的知识是法律合同的违约责任,当发生违约的时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