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李某为甲公司的董事长,下列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决议、通知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2023-03-07 12:34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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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准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李某为甲公司的董事长,下列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决议、通知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B: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

C: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D: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答案是C,这道题考查的是《公司法》第二十七条条款,要求股东大会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召开,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A、B、D三项均与法律有关的规定相违背,所以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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