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非酒类货物时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计入货物销售额的具体时限有( )。

2023-03-07 16:35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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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非酒类货物时另外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计入货物销售额的具体时限有( )。

A:无合同约定的,超过一年时计入

B:有合同约定的,在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计入

C:有合同约定,且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后计入

D:无合同约定的,无论是否返还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和收取的货款一并计入

答案应该是C,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应当依据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的有效性,在有合同约定,且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货物销售额中计入包装物押金,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后,再计入货物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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