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取回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2023-03-20 20:48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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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取回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除可能导致取回物被转让、毁损、灭失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外,债务人重整期间,权利人要求取回债务人合法占有的权利人的财产,不符合双方事先约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未依法向管理人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管理人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权利人依法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相关财产,管理人不予认可,权利人有权以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取回权

D:权利人依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的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向管理人主张取回所涉争议财产,管理人以生效法律文书错误为由拒绝其行使取回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是B,因为《企业破产法》规定权利人行使取回权时应当支付相关的加工费、保管费、托运费、委托费、代销费等费用,而B项提到的某些费用未交,管理人会拒绝其取回相关财产,因此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所以选项B错误。本题主要考查了《企业破产法》关于取回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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