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支付到期货款签发一张票面金额为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乙公司,承兑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将该票据质押给丙公司向丙公司借款50万元。并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签章后交付给了丙公司。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可以将该票据再次背书转让给丁公司
B:丙公司可以进行委托收款背书
C:丙公司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D:丙公司对该票据享有优先于乙公司其他债权人的权利
答案是A,因为在票据上记载“质押”字样,说明丙公司已经获得了乙公司的质押权,而质押的票据不可再次转让,而且此质押权优先于乙公司其他债权人。故A正确。本题主要考查票据法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