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下列各项中的主体均为乙公司的投资者,其中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假设没有相反证据)的是(  )。

2023-04-06 15:59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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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下列各项中的主体均为乙公司的投资者,其中不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假设没有相反证据)的是(  )。

A:甲公司的控股股东

B:与甲公司同时受丙公司控制的丁公司

C:由甲公司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戊公司

D:持有甲公司25%股份的王某

答案是D,因为一致行动人是指有能力影响公司经营和受益的那些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一致行动人的最低持股比例是30%及以上,而持有甲公司25%股份的王某持股比例并不足以达到这一要求,故排除D选项,其余选项均有可能是甲公司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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