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贸进出口公司2021年5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从某汽车制造公司购进18辆国产小汽车,取得的发票注明不含税价10000元/辆,其中4辆作为业务车供本公司自用,2辆用于抵顶以前欠本市某船运公司240000元的债务,其余12辆出口,出口离岸价120000元/辆。(2)进口货车2辆自用,关税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共计80000元,缴纳关税16000元、增值税12480元。(3)向某汽车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一辆自用的载货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载货汽车价税合计2373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1)本次经济业务税费总额为28330元。(2)其中进口税费为16000元,增值税为12480元。(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载货汽车价税合计237300元,其中增值税为30300元。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中的税务知识,根据《海关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以及VAT及Customs Duty的税率进行税费计算,最终得出税费总额为283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