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机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5 月发生以下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税合计金额50 000 元,原材料已入库;另支付给运输企业含税运输费用3 052 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外购农机零配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40 000 元,本月生产领用价值90 000 元的农机零配件;另支付给运输企业含税运输费用4 142 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企业为修建职工食堂领用8 月份从一般纳税人处外购的钢材一批,成本70 000元(其中含运输费用2 790 元),钢材购入时已按规定抵扣了进项税。
(4)销售自产农机整机一批,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30 000元,另收取该批农机的包装费11 990元。
(5)销售外购的农机零配件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35 030元。
(6)提供农机维修业务,开具的发票上注明不含税金额32 000元。
(7)转让一台2008年购入的小轿车,取得含税收入100 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合规并在当月抵扣;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未放弃减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本月应纳税收入额为多少?
答案:本月应纳税收入额为521 972元。
题目解析:根据题目所给的信息,本月应纳税收入额可以根据实际的销售和服务,通过计算得出。首先,可以从(1)外购原材料、(2)外购农机零配件和(3)企业修建职工食堂三项中取得的普通发票中,计算出金额合计为50 000 + 140 000 + 70 000= 260 000元的应纳税收入额。接着,从(4)销售自产农机整机、(5)销售外购农机零配件和(6)提供农机维修业务三项中取得的不含税金额,计算出金额合计为430 000 + 35 030 + 32 000= 497 030元的应纳税收入额。最后,从(7)转让的小轿车计算出含税收入100 000元的应纳税收入额。最终,三项的总和加起来,本月应纳税收入额为521 972元。
运用的知识:本题中运用了税务知识,包括计算应纳税收入额和抵扣税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