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2021.10.22每日一练

2021-10-21 08:0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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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管理》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财务管理》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2025年)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应当分期分别起算

B. 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请求权,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就被债务人明确拒绝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拒绝之日起算

C. 人身伤害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且侵害人明确的,从受伤之日起算

D. 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的请求权,诉讼时效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间起算

【答案及解析】A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考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起算
一般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包括知道事实和侵害人)
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