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2024.04.30每日一练

2024-04-29 23:5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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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管理》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财务管理》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2025年)

【单选题】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有权要求乙立即赔偿损失,或在借款到期时在损失赔偿额范围内相应抵销其对乙所负的债务

B. 甲有权拒绝归还借款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C. 甲有权要求解除质押合同

D. 甲有权要求延期还款

【答案及解析】A

1.选项A正确,C错误: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出质人并不因此享有解除质押合同的权利。此外,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本题中,乙保管不善导致质押汽车损坏,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双方互付金钱债务,甲也可以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主张抵销。2.选项BD错误:质权与被担保的主债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质权人对出质人的损害赔偿不影响债务人借款债务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