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2024.05.23每日一练

2024-05-22 23:5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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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管理》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财务管理》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2025年)

甲、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2011年3月1日向乙供货,乙在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甲依约供货后,乙未付款。若甲一直未向乙主张权利,则甲对乙的付款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为( )。

A. 2012年3月1日

B. 2012年4月1日

C. 2013年3月1日

D. 2013年4月1日

【答案及解析】D

【解析】买卖合同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11年4月1日)开始计算。
【考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1.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