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2024.11.09每日一练

2024-11-08 23:5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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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管理》

多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财务管理》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2025年)

甲向乙出售房屋并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应在一年内分期支付完毕价款;甲先将房屋交付乙使用,一年后转移所有权。房屋交付后,双方前往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告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B. 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丙,则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C. 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抵押给丁,该抵押行为不能发生物权效力

D. 若甲因为乙没有按期支付价款而依法解除合同,则预告登记失效

【答案及解析】CD

【解析】本题考核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由于双方没有办理正式的登记,因此乙并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选项A错误;预告登记的作用在于使得权利人擅自处分不动产时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而对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因此甲丙签订的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选项B错误,选项C说法正确;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选项D正确。


【考点】物权变动:特殊的登记制度
提示:关键看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如果能书面同意更正,那就是更正登记;如果不同意就是异议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