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2025.04.11每日一练

2025-04-10 23:50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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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管理》

单选题专项练习

【本题所属章节】 《中级财务管理》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2025年)

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经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有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谈购买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 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 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 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及解析】A

由于丙公司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谈不上表见代理的问题,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丙已知情不能行使撤销权,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