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7-08-24 11:19

你好!按规定就是要先向税局报告,如何登报声明,然后税局罚款,然后用其他联次或者复印件入账

AA 追问

2017-08-24 11:27

@宋老师:烦问这个规定,有没有正式文件可查。谢谢您!

宋生老师 解答

2017-08-24 11:32

你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丢失应按上述规定处理。如果贵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规定进行认证抵扣,该权利丧失;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购进方购进存货入账凭证。但该部分存货销售后,成本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正常申报扣除,建议企业处理之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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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规定就是要先向税局报告,如何登报声明,然后税局罚款,然后用其他联次或者复印件入账
2017-08-24 11:19:21
你好! 用销售方发票的复印件做账就可以了。
2018-09-01 08:00:07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限一般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供小规模纳税人,个人代开及纳税人提供非增值税应税服务开具。
2015-01-18 21:36:42
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限一般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供小规模纳税人,个人代开及纳税人提供非增值税应税服务开具。
2015-01-18 21:35:42
普通发票是指除增值税发票以外的各类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 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2014-12-05 2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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