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企业还没有正式开销售发票,按预收款预缴的增值税,每月报税时除了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申报时是不是还要填写在申报表主表第28栏\"①分次预缴税额\"栏次?还是等到开正式发票给业主时,即有销售额时再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28栏?
答: 我每月预缴都“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只是没填写主表的第28行,是不是漏填了?
老师您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4(税额抵减情况表)怎么填?房地产开发行业
答: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的用途包括以下百两个方面,一是反映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度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知纳税额的情况;二是反映应税服务按规定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其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抵减总机构应纳增值税税额的道情况。 需要填报该附列资料的纳税人包括以下三类:专1.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属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增值税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请问房地产企业中增值税申报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表集成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分别适用于哪些情况?
答: 您好,一般都是用标准申报。集成是纳税人选用的,不是一定要通过这个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只是通过一表集成来填写增值税申报表能够达到相对简便的作用。预缴申报适用于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在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时填写:(一)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三)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解答
2018-06-14 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