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19-03-04 14:30

企业接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失控发票”,该如何进行账户调整和会计处理呢? 
 
遇到此种情况,您可以这样进行会计实务处理。 
 
由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设置“增值税检查调整”、“未交增值税”等账户,纳税人应增设“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与增值税申报表相衔接,主要涉及增值税申报表以下几项: 
 
 
 
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但可增设此科目,或者也可以将涉及损益的内容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一般情况下,查补增值税的,也同时会要求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该事项影响以前年度损益,所以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核算,终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而对于税收滞纳金、罚款,一般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规定,税收罚款和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故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将该项支出作纳税调增处理。 
 
下面就让小编从 善意取得和 非善意取得两个方面来为您具体分析,做出示例。 
 
一、对于购销关系真实,票货相符一致,其发票也是销货方自己合法取得、真实开具的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因销货方未申报缴纳税款,所以不需要税务稽查立案。企业仅需在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作进项税额转出(类似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理)即可,其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转入成本。这一部分合法取得的专用发票因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利润减少。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涉及当年度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假设本月没有发生其他涉及增值税的事项,贷方“进项税额转出”在月未时应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补交该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涉及以前年度增值税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同时按补交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提取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对于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移交稽查立案查处)的情况。 
 
此类发票意味着没有真实交易,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其相应的“原材料”属于虚构。此时需会计调整,相应冲减原会计分录。由于其恶意虚开取得专用发票,故对其补缴增值税,不存在增加成本的问题,调账后实际增加了利润。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如果是本年度:红字冲销原会计凭证分录 
 
借:原材料等科目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因红字冲回进项,自然会产生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可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记未交增值税或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实际是单纯进行了补税角度的处理,尚未涉及处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二)如果是涉及以前年度调整:对于以前年度,补税的处理不影响利润,可直接借记红字进项,贷记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对利润的影响在于对上年虚增存货导致的利润进行调整,可直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增权益。 
 
1.调整进项及补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2.调整以前年度存货虚增及所得税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支付滞纳金、罚款 
 
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发生的罚款、滞纳金也应计入补缴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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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失控发票”,该如何进行账户调整和会计处理呢? 遇到此种情况,您可以这样进行会计实务处理。 由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都没有设置“增值税检查调整”、“未交增值税”等账户,纳税人应增设“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与增值税申报表相衔接,主要涉及增值税申报表以下几项: 在 《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科目,但可增设此科目,或者也可以将涉及损益的内容直接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一般情况下,查补增值税的,也同时会要求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该事项影响以前年度损益,所以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核算,终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 而对于税收滞纳金、罚款,一般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规定,税收罚款和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故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将该项支出作纳税调增处理。 下面就让小编从 善意取得和 非善意取得两个方面来为您具体分析,做出示例。 一、对于购销关系真实,票货相符一致,其发票也是销货方自己合法取得、真实开具的情况。 在此种情况下,因销货方未申报缴纳税款,所以不需要税务稽查立案。企业仅需在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后,作进项税额转出(类似按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处理)即可,其转出的进项税额可以转入成本。这一部分合法取得的专用发票因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利润减少。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涉及当年度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注:假设本月没有发生其他涉及增值税的事项,贷方“进项税额转出”在月未时应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补交该进项税额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涉及以前年度增值税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损益调整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同时按补交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提取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金: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对于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移交稽查立案查处)的情况。 此类发票意味着没有真实交易,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其相应的“原材料”属于虚构。此时需会计调整,相应冲减原会计分录。由于其恶意虚开取得专用发票,故对其补缴增值税,不存在增加成本的问题,调账后实际增加了利润。 可参照会计分录如下: 会计分录 (一)如果是本年度:红字冲销原会计凭证分录 借:原材料等科目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红字】 因红字冲回进项,自然会产生应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可借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记未交增值税或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实际是单纯进行了补税角度的处理,尚未涉及处罚。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二)如果是涉及以前年度调整:对于以前年度,补税的处理不影响利润,可直接借记红字进项,贷记增值税检查调整;同时对利润的影响在于对上年虚增存货导致的利润进行调整,可直接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增权益。 1.调整进项及补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2.调整以前年度存货虚增及所得税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支付滞纳金、罚款 补缴以前年度税金发生的罚款、滞纳金也应计入补缴当期“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019-03-04 14:30:54
对于购买方来说,是只有专用发票能抵扣进项税,普票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对于你们开出发票的销售方来说,专票和普票都要缴纳销项税,都是可以用你们取得专用发票来抵扣的
2022-04-19 18:35:53
你好 可以学习一下这个税务会计 https://www.acc5.com/course/course_12099.html 小规模纳税人全盘账 https://www.acc5.com/course/course_12618.html
2021-11-17 17:27:09
我刚开始接触发票,不是很懂,想学习发票知识。
2015-10-05 18:32:19
    我公司核准的经营范围是偏钛酸的研发、生产、销售,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在在建设期,想买进成品偏钛酸再加价卖出,用以赚取差价,不知道能否抵扣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7-06-07 22: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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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 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货款金额6

    你好。同学 进项税额7.8+0.54=8.34

  • 请教一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后附件

    你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向政府各个部门及社会各界展示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具有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和专业的看法。根据《公司法》和《会计法》的规定,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信度。 至于提到的注册会计师证所在单位与出具报告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是基于其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进行的,其个人所在单位与出具报告的单位不一致,并不直接决定审计报告是否有效。 审计报告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报告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 报告是否反映了审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所遵循的审计程序,并确保这些程序是符合审计准则的。 报告是否基于审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判断进行分析和评价。 只要报告满足上述要求,且注册会计师在出具报告时遵循了相关的职业道德和准则,那么报告仍然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如果这种不一致性引起了外界对审计报告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质疑,那么公司可能需要进一步解释或提供额外的证据来支持报告的可靠性。 总的来说,判断审计报告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报告本身的质量和合规性,而不仅仅是注册会计师证所在单位与出具报告的单位是否一致。

  • 老师这个解析资料1的500,是怎么算的

    你好,我看下题目请稍等

  • 老师 这个印花税怎么填~~

    第一个然后填表是申报就行。

  • 请问收到的货款可以从银行全部提现出来吗?小规模

    您好,你们有发票来冲账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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