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xiao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3-14 11:53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中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因为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不得免税、减税,进项税额可全部抵扣。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中规定: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因为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不得免税、减税,进项税额可全部抵扣。
2019-03-14 11:53:40
你好,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如果非要计算的话得到的结果也不够精确。
2020-03-19 17:36:08
你好,没有开发票的收入跟开票的一样计算,应交增值税=4万/(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2018-10-28 12:24:12
同学。你是哪里的问题。增值税是10%没有问题,附加税这一块儿貌似多了。
2019-01-28 18:56:32
你好,请将问题描述清楚后再提问,否则老师将不能理解到您的提问,谢谢。
2018-10-18 10:26:0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