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6-10 15:45

你好!这是不可以的不合规发票,看看发票管理办法

毛毛雨 追问

2019-06-10 15:57

老师,能帮忙找找么?我没找到这一条呢,开票人不给退票呢,说一直这么开

耿老师 解答

2019-06-10 16:07

你好!百度一下发票管理支付,可以去对方税务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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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是不可以的不合规发票,看看发票管理办法
2019-06-10 15:45: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1年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 根据2014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条 发票的基本联次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留存备查;发票联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记账联由收款方或开票方作为记账原始凭证。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发票管理情况以及纳税人经营业务需要,增减除发票联以外的其他联次,并确定其用途。   第四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省以上税务机关可根据经济活动以及发票管理需要,确定发票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 用票单位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税务机关依据《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 第二章 发票
2015-11-20 09:21:36
你好,数量可以是1,单位可以是件。
2019-06-03 16:01:08
税收规章
2015-11-28 19:45:13
你好,选项A,税务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公告形式发布;未以公告形式发布的,不得作为税务机关执法依据。选项C,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选项D,税务规范性文件可以使用“办法”“规定”“规程”“规则”等名称,但是不得称“条例”“实施细则”“通知”“批复”等。B是正确的
2020-11-27 13: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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