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7-09 13:01

发票开多了?钱也付多了?

风001 追问

2019-07-09 13:39

你好,是的。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7-09 13:52

发票冲红,重新开具,款项退还自主协商

风001 追问

2019-07-09 13:58

你好,可以签三方协议吗?例如:公司与一单位签订合同后,写个补充协议说明款项由之前的总包单位代为支付。这样可以吗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7-09 14:06

款项可以这样处理,问题是你款项要和发票金额对应。

风001 追问

2019-07-09 14:15

你好,例如这个总包单位多收款多开票的金额达到两千万,像刚才说代为支付一个合同金额还达不到,是不是要用好几个合同凑齐这个金额,这好几个合同都做三方协议,这样可以吗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7-09 14:28

可以这样处理,发票、资金保持一致,这个原则,然后你根据你实际情况处理。

风001 追问

2019-07-09 14:50

你好,发票冲红是怎么操作的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19-07-09 15:02

就是开具负数发票,首先开具红字申请,然后开具负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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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购买方已认证的进项发票,需要购买方在发票系统中填开上传红字信息表,然后销售方再依据信息表开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2021-12-22 12:33:06
您好 申报的时候填附表二做进项税额转出
2019-10-10 14:24:54
您好 现在的话跟对方联系 在开票系统里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 然后把红字发票信息表给对方 对方开具红字发 您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019-07-28 15:01:44
你好,你需要做红字信息表,做进项税额转出。然后让对方冲红字重开
2022-03-10 06:42:00
是的, 您的理解正确。
2018-07-10 13: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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