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邹刚得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3-26 09:43

但是老板要求这样开,他说我是没风险的,不会用我的名字开,百分之八的税点,还说好多公司都会有这样的现象

傲雪寒梅 追问

2016-03-27 08:07

老师,税法操作里好像没讲到这好方面哦,直播回放里面的内容太多,但好像也没针对这方面的呢?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3-25 21:22

当然是有很大税务风险的     个人建议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开具发票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3-26 15:45

虽然代开确实比较普遍,但是风险还是潜在的

邹刚得老师 解答

2016-03-27 14:26

这个毕竟是税务违法行为,不好作为课程来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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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当然是有很大税务风险的 个人建议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开具发票
2016-03-25 21:22:51
是的,虚开发票是要承担责任的哈
2022-07-23 10:09:52
如果涉及金额巨大,会涉及刑法的
2018-09-14 20:33:33
你好 无论虚开还是接受使用虚开专用发票,均构成犯罪。 接受虚开发票导致少交税的 会补缴纳税费 %2B滞纳金 %2B承担罚金; 严重的偷漏税的 会有刑事责任的。 这个就要看税局怎么认定了。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1-10 19:26:48
比如说客户找我们虚开10000元,然后我们收几个票点。。剩余的款走私人账返款。
2018-08-26 23: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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