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12-13 14:38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和 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四项税收优惠政策,并从 2008年7月1日起执行。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但是,农民 专业合作社销售外购农产品,以及外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虽属列举的农产品,但不属免税范围,应照章征收增 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 农产品,可按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 里规定购进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 免税农产品 ,其 他农产品或商品则必须按照现行增值税法规定计算抵扣。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 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产品和农 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农民专业合作社其他税收优惠,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根 据各地情况确定,如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 社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6〕46号)规定:(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视 同农户自产自销,按照《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 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4〕30号)规定,暂不征收个 人所得税。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用房,免征房产 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属,用于 进行农产品加工的生产经营用房,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城 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给予免征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 的经营收人,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5)对农民专业合 作社,暂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老师好,建筑企业非公司员工,但是参与了工程项目的 问
你好!这个税务局一般是不会认可的 答
老师,请问公司购买车辆五年后,过户给个人,需要交纳 问
您好, 要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 答
什么经实地盘点以材料盘盈18kg,单位成本为2.50元, 问
你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 答
老师好这个季度核算下来超了500万了全年。税率是 问
您好,不是不是,我们还没有转为一般人呢,转一般人前都是小规模的税率1%, 答
老师们:公司对于科创部门的科研项目,周期一般都是 问
一、科研项目账务处理原则 1.清晰分类:对于作为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科研项目,应在账务上清晰分类,确保每个项目的收支情况都能被准确追踪。 2.专款专用:无论是自筹经费还是财政经费,都应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资金用于项目的实际需要。 3.按时结算:项目周期内的各项费用应按时结算,避免资金积压或挪用。 二、自筹经费处理 1.收入确认:自筹经费的收入应在收到款项时确认,并计入相应的科研项目收入账户。 2.支出管理:自筹经费的支出应按照项目预算和实际需求进行,确保资金用于项目的研发、实验、人员工资等合理开支。 3.结转处理:在每个会计期末,应对自筹经费的收入和支出进行结转,确保项目成本和收入的匹配。具体的结转方式可以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和项目周期进行调整。 三、财政经费处理 1.资金申请与拨付:公司应根据项目的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财政经费,并在获得拨付后,及时将资金纳入公司账户。 2.支出管理:财政经费的支出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资金用于项目的研发、实验、设备购置等合规开支。 3.经费决算与审计:项目结束后,公司应组织财务和审计部门对项目进行经费决算和审计,确保财政经费的合规使用。 4.结转处理:在每个会计期末,应对财政经费的收入和支出进行结转,确保项目成本和收入的匹配。具体的结转方式可以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和项目周期进行调整。 答
陆 追问
2019-12-13 14:40
紫藤老师 解答
2019-12-13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