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1-07 16:16

企业所得税的避税着眼点,一般在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的认定以及纳税人对于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方面。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      
(1)刻意膨胀“成本、费用和损失”,利用各种虚假支出及列支项目,尽可能地扩大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缩小净收入,少纳所得税。      
(2)膨胀“利息、工资和捐赠”,缩小计税依据。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明确规范了准予扣除的项目及标准,在这一点上的避税将会有所收敛。      
(3)说服税务人员,在工资标准的调整上施加有利于企业的影响。      
(4)在联营企业和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转让定价等方式,转移利润,使利润在税负最轻的地方沉淀起来。      
(5)挂靠所得税各种优惠等等。      
由于所得税是对企业的所得征税,即纯收入征税,直接涉及各种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企业为自身的利润必须要寻求各种减轻税收负担的途径。其主要方法是少做收入,多列成本,缩小利润总额,由于少做销售收入的避税方法已述,其内容基本相同。      
(一)提高耗用材料单价避税      
实行实际价核算材料的企业,材料发出时,会计制度规定可采用先进先出方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计算其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材料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但一些企业为了少纳所得税,有意加大材料耗用成本,要么通过变换材料计价方法加大材料发生成本,要么干脆不按规定的计价方法计算材料发生成本,而随意提高材料发出单价,多转材料成本,造成当期利润的减少,从而避交所得税。      
按计划价核算材料成本的企业,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必须将材料的计划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和结转将其调整为实际成本。但一些企业为了减少本期利润,减少所得税应纳税额,在计算材料成本时,将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作为企业调节利润的“调节阀”,在差异额和差异率上做手脚。如在核算差异额时,将材料盘损、无主账款等直接调增本期利润的业务记人差异账户推迟实现利润。在计算差异率时不按正确的差异率计算方法计算差异率,而是人为地确定一个差异率,超支差(蓝字)按高于正常差异率的比例结转差异,节约差(红字)按低于正常差异率比例结转差异。也有的企业当材料成本差异为节约差时,干脆长期挂账,不调整差异账户,从而扩大生产成本,挤占利润,达到减少本期应纳所得税的目的。      
(二)在工资问题上的避税      
1.做假工资表,虚报冒领工资,多提福利费个别企业为了加大成本,减少利润,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同时建立自己的小金库,多提福利费,弄虚作假以做工资表的手段,用空额工资加大成本,并使提取出来的空额工资形成小金库,用于一些不合理开支,同时加大了计提福利费的基数,多提福利费进一步增加了成本,截留了利润,逃避了一部分所得税的缴纳。      2.滥发加班津贴,加大成本费用开支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对节假日加班的人员,可按实际加班人数、天数及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职工加班津贴。津贴标准是:计时工人节日加班发给日标准工资20%,假日加班发100%;计件工人节日加班发给标准工资100%,假日加班不发津贴。没有月标准工资的计件职工,按加班前12个月实际所得的平均日工资计算。一些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时,弄虚作假,不按实际加班人数、标准发放,扩大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甚至无加班也虚发加班津贴。这样,加大了成本,相应冲减了利润,减少了所得税的缴纳。      (三)人为缩短摊销期限避税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费用账户应核算企业已经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应由销售产品分摊的中间产品税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然而,一些企业往往利用待摊费用账户,调节企业的产品成本高低,不按规定将摊销期限、摊销额转入“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账户,而是根据产品成本的高低,人为地缩短摊销期。特别是在年终月份,往往将应分期摊销的费用,集中摊入产品成本、加大摊销额,截留利润。      
(四)虚列预提费用避税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费用账户核算企业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      
由于预算费用是预先从各有关费用账户中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提取时直接加大“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却不需以正式支付凭证为依据人账,待实际支付费用后再从预提费用中列支。一些企业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为了减少本期应纳的所得税,在使用预提费用账户时,人为地扩大预提费用的计提范围,提高计提标准,甚至有的企业巧立名目,如提取模具费等,虚列预提费用,实际上提而不用长期挂账,或用于其他不合理的开支。其结果是企业利用预提费用提取,或通过加大“制造费用”,加大本期的产品成本;或通过加大“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直接截留利润,总之直接减少本期应纳的所得税。      
(五)高转成本避税      
高转成本避税,指两种情况:一是高转完工产品成本;二是高转产品销售成本。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既包括完工产品成本,也包括在产品成本,企业应于月末将汇集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中的总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在总成本一定的条件下,期末在产品成本保留的多与少,直接影响完工产品成本的高低,从而影响销售成本的高低,影响企业计税利润的多少。      
由于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一般不十分熟悉会计核算的人很难从中发现问题。因此,一些企业利用这一点,在期末在产品的计算中玩弄技巧,少留期末库存产品成本,多转完工产品成本,以隐蔽的方式截留利润,减少应纳所得税。      
在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诸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产品销售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产品销售利润的多少。      
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产品销售成本的计价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中途不能改变计价方法,也不能兼用几种计价方法。然而,纳税人为加大产品销售成本,减少本期已实现的利润,要么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反复变换销售成本的计价方法,要么不按规定的计价方法计算产品销售成本,以达到多转产品销售成本,减少实现利润,少纳所得税的目的。      产成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在结转产品成本时,应同时结转产品成本应负担的产品成本差异。但企业会通过不转或少转成本差异的方法,隐匿应实现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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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避税着眼点,一般在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的认定以及纳税人对于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方面。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       (1)刻意膨胀“成本、费用和损失”,利用各种虚假支出及列支项目,尽可能地扩大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缩小净收入,少纳所得税。       (2)膨胀“利息、工资和捐赠”,缩小计税依据。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明确规范了准予扣除的项目及标准,在这一点上的避税将会有所收敛。       (3)说服税务人员,在工资标准的调整上施加有利于企业的影响。       (4)在联营企业和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转让定价等方式,转移利润,使利润在税负最轻的地方沉淀起来。       (5)挂靠所得税各种优惠等等。       由于所得税是对企业的所得征税,即纯收入征税,直接涉及各种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企业为自身的利润必须要寻求各种减轻税收负担的途径。其主要方法是少做收入,多列成本,缩小利润总额,由于少做销售收入的避税方法已述,其内容基本相同。       (一)提高耗用材料单价避税       实行实际价核算材料的企业,材料发出时,会计制度规定可采用先进先出方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计算其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材料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但一些企业为了少纳所得税,有意加大材料耗用成本,要么通过变换材料计价方法加大材料发生成本,要么干脆不按规定的计价方法计算材料发生成本,而随意提高材料发出单价,多转材料成本,造成当期利润的减少,从而避交所得税。       按计划价核算材料成本的企业,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必须将材料的计划成本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和结转将其调整为实际成本。但一些企业为了减少本期利润,减少所得税应纳税额,在计算材料成本时,将材料成本差异账户作为企业调节利润的“调节阀”,在差异额和差异率上做手脚。如在核算差异额时,将材料盘损、无主账款等直接调增本期利润的业务记人差异账户推迟实现利润。在计算差异率时不按正确的差异率计算方法计算差异率,而是人为地确定一个差异率,超支差(蓝字)按高于正常差异率的比例结转差异,节约差(红字)按低于正常差异率比例结转差异。也有的企业当材料成本差异为节约差时,干脆长期挂账,不调整差异账户,从而扩大生产成本,挤占利润,达到减少本期应纳所得税的目的。       (二)在工资问题上的避税       1.做假工资表,虚报冒领工资,多提福利费个别企业为了加大成本,减少利润,减少所得税的缴纳,同时建立自己的小金库,多提福利费,弄虚作假以做工资表的手段,用空额工资加大成本,并使提取出来的空额工资形成小金库,用于一些不合理开支,同时加大了计提福利费的基数,多提福利费进一步增加了成本,截留了利润,逃避了一部分所得税的缴纳。      2.滥发加班津贴,加大成本费用开支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对节假日加班的人员,可按实际加班人数、天数及国家规定的标准发给职工加班津贴。津贴标准是:计时工人节日加班发给日标准工资20%,假日加班发100%;计件工人节日加班发给标准工资100%,假日加班不发津贴。没有月标准工资的计件职工,按加班前12个月实际所得的平均日工资计算。一些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时,弄虚作假,不按实际加班人数、标准发放,扩大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甚至无加班也虚发加班津贴。这样,加大了成本,相应冲减了利润,减少了所得税的缴纳。      (三)人为缩短摊销期限避税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费用账户应核算企业已经支出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应由销售产品分摊的中间产品税金、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然而,一些企业往往利用待摊费用账户,调节企业的产品成本高低,不按规定将摊销期限、摊销额转入“制造费用”、“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等账户,而是根据产品成本的高低,人为地缩短摊销期。特别是在年终月份,往往将应分期摊销的费用,集中摊入产品成本、加大摊销额,截留利润。       (四)虚列预提费用避税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预提费用账户核算企业预提但尚未实际支出的各项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修理费用等。       由于预算费用是预先从各有关费用账户中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提取时直接加大“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却不需以正式支付凭证为依据人账,待实际支付费用后再从预提费用中列支。一些企业正是看中了这一点,为了减少本期应纳的所得税,在使用预提费用账户时,人为地扩大预提费用的计提范围,提高计提标准,甚至有的企业巧立名目,如提取模具费等,虚列预提费用,实际上提而不用长期挂账,或用于其他不合理的开支。其结果是企业利用预提费用提取,或通过加大“制造费用”,加大本期的产品成本;或通过加大“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直接截留利润,总之直接减少本期应纳的所得税。       (五)高转成本避税       高转成本避税,指两种情况:一是高转完工产品成本;二是高转产品销售成本。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既包括完工产品成本,也包括在产品成本,企业应于月末将汇集到“生产成本——基本生产”中的总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在总成本一定的条件下,期末在产品成本保留的多与少,直接影响完工产品成本的高低,从而影响销售成本的高低,影响企业计税利润的多少。       由于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一般不十分熟悉会计核算的人很难从中发现问题。因此,一些企业利用这一点,在期末在产品的计算中玩弄技巧,少留期末库存产品成本,多转完工产品成本,以隐蔽的方式截留利润,减少应纳所得税。       在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诸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产品销售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产品销售利润的多少。       产成品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企业,产品销售成本的计价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只能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中途不能改变计价方法,也不能兼用几种计价方法。然而,纳税人为加大产品销售成本,减少本期已实现的利润,要么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反复变换销售成本的计价方法,要么不按规定的计价方法计算产品销售成本,以达到多转产品销售成本,减少实现利润,少纳所得税的目的。      产成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在结转产品成本时,应同时结转产品成本应负担的产品成本差异。但企业会通过不转或少转成本差异的方法,隐匿应实现的利润。
2020-01-07 16:16:28
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企业合理避税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增值税 让利送劵和返利,谁对老板更有利:购销差价是税收筹划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如果商品的购进成本较高,采用打折销售就比较合算;反之,如果商品的购进成本较低,折扣优惠越大时,赠送购物券促销方式的优势就越明显。 经销加工可选择,税收负担要算清:作为一般纳税人向另一般纳税人采购原料,并且在经销毛利小于加工费的情况下,采用来料加工方式更划算。 货物采购哪里来,价格测算不放松: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销项税的税率有17%、13%、6%,但是,它们取得的进项抵扣率可能为6%、4%、3%。在销项税额一定的条件下,企业所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的货物的抵扣率越高,企业的采购成本越小,最终应缴纳的增值税也就越少。 二、 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流转环节就其营业额全额征收。因此,企业经营对象流转的环节越多,营业税的征收次数也就越多,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也就越大。根据营业税的特点,尽可能的减少经营对象的流转次数。 三、 个人所得税 (一)分次纳税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按次计算征收的,对于只有一次性收入的劳务报酬,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把握这个特点,学会对个人收入适当划分次数,一次性支付的费用,通过改变支付方式,变成多次支付,多次领取,就可分次申报纳税。 (二)利用福利 征税只是针对货币收入,对于那些非货币收入是不征收的。 (三)利用保险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并计征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 (一)集团发生管理费,分摊税法不理会 集团公司中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为其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向下属分支机构和企业分摊总机构管理费是时下比较通行的做法。但是,目前政策已经发生了变化,新政策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有关企业应当及时调整有关业务的操作模式,否则就会产生涉税风险。在新政策环境里改为有偿服务计收入,不计管理费,这样子公司可以税前扣除,从母子两公司整体看,只要掌握好盈亏平衡点,其服务费的企业所得税总和可以为零。 (二)企业发生招待费,合理筹划可不贵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5‰,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假设企业当期营业收入为M,当期列支业务招待费为N,按照规定,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为60%×N,同时要满足不大于5‰×M。由此可以推算出,在60%×N=5‰×M这个点上,可以同时满足企业的要求,由此可得出8.3‰×M=N。也就是说,如果当期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等于营业收入的8.3‰这个临界点时,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好上述政策。 (三)如何捐赠有学问,筹划适当可当收益 一些企业发现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很大,要缴纳大笔的企业所得税,同时,企业希望利用捐赠的形式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建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因此,这些企业通常会采取向公益事业捐钱捐物的方式,即合法地减轻了企业所得税税负,又扩大了企业社会影响。从捐赠形式看,基金会形式最优,其次是现金捐赠,第三是提供劳务,最后是实物捐赠。现金捐赠中,最好由个人名义捐赠,其次基金会捐赠,最后为企业直接捐赠。其实,要达到上述目的,捐赠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方式,如果将捐赠变投资,合作双方都能降税负,效果更好。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合理避税对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此,企业应对我国现行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有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有效的合理避税,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保障。
2019-12-19 10:36:56
您好,成本费用多一些,利润少就可以少交所得税,这个看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筹划。
2020-07-30 11:40:35
你好,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2019-08-08 14:31:18
可以往高新技术,小微企业,或者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这几个方面着手。详细可以看下纳税筹划的课程。
2018-11-06 18: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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